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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死認定標準 :
※定義: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導致死亡,外傷導致者除外。
※判斷工作負荷三標準:
(一)長期工作過重:
.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
.發病前2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80小時
.發病前1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超過45小時
(二)短期工作過重:
.發病前1天工作時間過長
.前1週常態性工時過長
.工作型態與負荷造成精神緊張
(三)異常事件:
.突發性極度緊張、驚嚇、恐懼等
.對身體造成突發或難以預測的強烈負荷
.急遽且顯著的環境變動
●過勞死的高危險群:
◎超時間的工作者。
◎夜班多,工作時間不規則。
◎長時間睡眠不足者。
◎自我期許高,並且容易緊張者。
◎幾乎沒有休閒活動與嗜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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