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工安時事題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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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新聞公告》
勞動部規劃職業性癌症預防藍圖,將啟動監督檢查及臨場輔導行動計畫。
勞動部為迎向2030年永續發展國際主流趨勢,引領企業自主推動職場健康安全前瞻作為,規劃職業性癌症預防藍圖,將自111年起,針對「運作致癌物質第1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1級」或「生殖毒性物質第1級」等化學品(以下簡稱CMR物質)的事業單位,實施專案監督檢查,並提供中小企業臨場輔導,共同提升廠場健康危害預防措施。
勞動部表示,CMR物質具有慢性健康危害,對身體健康雖無顯著立即影響,但長期暴露可能導致職業病,甚至影響到下一代的健康,雇主及勞工絕不能輕忽。目前已公告屬CMR物質的優先管理化學品共254種,經統計,事業單位化學品運作申報資料,運作廠家數約有2千家,可能暴露勞工數約為26萬人次。這些CMR物質,依其特性及產業需求而有不同用途,以飾品、手機或金屬製品為例,為了要有亮麗的金屬色澤,在加工過程會使用含有鉻、鎳或鎘等CMR物質,勞工在長期暴露下,可能會罹患職業性肺癌;或是汽機車常用的鉛蓄電池,不論在製造或回收過程,如未有完善的防護,勞工可能會暴露高濃度鉛塵,除會損傷神經系統,亦會造成生育能力受損和不良懷孕結果(如早產、流產),可見降低危害性化學品暴露的重要性。
勞動部已將CMR物質暴露預防納入職業病預防的關鍵重點,運用影像辨識技術連結化學物質安全資料庫,發展辨識及查核工具,強化職業暴露相關資料的完整度,並以5年期間(111年至115年),結合政府與專業團體資源,持續參考國際精進管理作法,滾動式調整我國職業性癌症預防策略,協助業者降低致癌物質對勞工造成的健康風險。同時也呼籲,雇主應優先評估選用替代物質,從源頭阻絕CMR物質進入職場,並透過製程改善、工程控制與個人防護來控制危害,藉由規劃、執行、查核及行動(PDCA)的精神,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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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外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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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空間與缺氧危險作業預防重點摘要如下:
一、局限空間係指內部無法以充分且適當之自然通風來維持內部清淨之可呼吸性空氣,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且勞工進出受限制
    之空間。
二、局限空間作業係指於局限空間從事有發生下列危害之虞之作業:
(一)缺氧、窒息。
(二)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中毒。
(三)火災、爆炸。
(四)感電。
(五)被夾、被捲。
(六)墜落、滑落。
(七)陷住。
(八)塌陷、吞陷。
(九)熱或冷危害。
(十)其他危害。

三、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應先確認該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

    前項危害防止計畫,應依作業可能引起之危害訂定下列事項:

   (一)局限空間內危害之確認。

   (二)局限空間內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測定。

   (三)通風換氣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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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開發「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供事業單位及勞工隨時以手機查詢熱危害資訊,以評估及取得相關應對措施,提升戶外相關作業人員之熱危害預防認知,保護從事戶外作業勞工的健康。

近年全球氣候異常變化,全球年均溫屢創新高,台灣也不例外,為預防高氣溫環境引起的熱疾病,勞動部已於今(108)年1月公告「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並以作業所在地或緊鄰地區之溫度及相對濕度資訊,評估其熱危害風險等級及對應之風險管理原則,為進一步協助事業單位落實熱危害預防自主管理,及方便指引中相關資訊的傳遞與運用,勞動部另建置「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7月9日並在臺北市建築工地實地演示,邀請國內各大營造廠主管參與,現場以手機GPS定位方式,線上取得工作所在地之即時氣象數據資料後,即可確認熱危害風險等級與查閱管理預防措施;另系統內設有熱疾病處置方式及鄰近醫療機構等資訊查詢功能,以供緊急應變之需,保護作業勞工之安全與健康。

勞動部表示,夏季期間戶外溫濕環境易造成作業場所溫度遽升,建議雇主應視勞工原有之熱適應狀態及體適能狀況,對勞工實施熱適應訓練並適當調配其熱適應及熱暴露時間,以確保勞工對溫濕度之變化具耐受力。而勞工朋友在作業期間,也務必記得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並注意身體狀況,以避免因身體溫度上升導致熱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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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勞安所)於107年公布的「精密機械製造業危害暴露調查研究」中,指出精密機械製造業製程如金屬加工、清洗、組裝、噴漆、清潔擦拭等作業可能會有化學性危害,若無適當防護或作業場所通風不良,勞工長期暴露會有嚴重之健康危害。

精密機械製造業製程會使用如去漬油、稀釋溶劑、防鏽油以及金屬加工液等化學物質,勞安所共調查分析精密機械製造業使用之15種我國勞工法令列管之有機化合物,結果顯示苯、正己烷、正庚烷以及甲苯為主要的化學性危害暴露。其中除部分作業區域空氣中苯濃度高於法定容許暴露標準1 ppm,其餘的有機化合物(包含金屬加工液)調查結果皆未超過我國法定容許暴露標準,而作業現場空氣中苯的來源為工廠大量使用之去漬油。

苯為確定的人類致癌物,長期暴露會引發神經系統及造血系統之危害或病變,危害人體健康。在精密機械組裝廠進行加工組裝時會大量使用去漬油浸泡清洗金屬零組件及擦拭金屬表面,以利加工。作業區域空間亦為密集的作業區域,現場排氣的通風口不足,導致通風換氣效率不足而無法有效降低濃度,且現場作業勞工幾乎都未佩戴合適的呼吸防護具,大多僅以簡單平面式活性碳口罩作為有機化合物呼吸防護。勞安所已建議相關事業單位使用不含苯的去漬油,作業勞工使用去漬油時,需使用合適手套,避免皮膚接觸,作業場所若通風排氣裝置無法有效排除有機化合物,建議事業單位提供有機化合物氣體暴露防護適用之呼吸防護具,保障作業勞工的健康。

去漬油因取得容易且除油脂效果好,除被精密機械製造廠大量使用外,也被各行各業廣泛使用於清潔油污,勞動部呼籲使用去漬油清潔油污時,需注意使用適當的手部與呼吸防護和保持場所良好的通風,避免皮膚接觸與吸入性暴露有害化學物質及使用高揮發性的去漬油時的火災爆炸危險。相關資料請參閱勞安所網站(https://laws.ilosh.gov.tw/ioshcustom/Web/YearlyReserachReports/Detail?id=6023)。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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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強化我國勞工健康保護,勞動部於106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並於第11條明定事業單位依第3條或第5條規定僱用護理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辦理第10條所定臨場服務事項,應依勞工作業環境特性及性質,訂定勞工健康服務計畫。配合該規定之施行,爰訂定本指引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以提升勞工健康品質,以達到職業傷病預防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之目的。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實施架構,如圖1所示。

※事業單位應依勞工作業環境特性及性質,訂定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據以執行;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內容建議應包含:政策、目標、計畫範圍(場域)、服務對象、計畫項目、實施期程、實施方法、權責單位及人員、執行成效評估、績效考核、資源需求與經費預算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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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簡稱「過勞認定參考指引」),加強說明各項工作負荷之評估及計算方式,並就過勞評估的醫學觀點、認定要件、認定工時標準之合理性,及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加班時數之認定方式等,製作Q&A問答集,相關內容已公布於職安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後續並將陸續蒐集案例製作相關例示等資料供各界參考。

近年因產業工作型態改變,部分勞工有長時間勞動及高工作壓力之情況,致遭遇異常事件、工作負荷過重而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過勞議題一直為社會各界關切之焦點。今(107)年3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施行,新增相關彈性機制等規定,各界亦關切現行「過勞認定參考指引」是否須配合檢討,因此,勞動部職安署特別邀集法學與職業醫學等專家共同研商。

該指引歷經三次會議討論,考量目前全世界僅有日本、韓國及我國將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列為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而我國的規定係參考日本現行基準,另與韓國相比較,核心內容差異不大,基於我國法定正常工時並未增加,且目前國內外並無新的科學證據支持須調整,爰指引中有關工作負荷「量」的計算尚屬合理適當,毋須修正;惟針對有關工作負荷等各項質性論述,可再檢討並修正較精確之文字,以減少實務應用之困擾,提供職業醫學評估更為客觀及齊一之標準。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並未改變「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之實質內容,僅就實務運用上常見之疑義,酌作文字修正以資明確,及增加相關論述,如釐清長期工作過重中發病前1至6個月內加班時數之計算及評估方式,並增修Q&A問答集及利用範例說明,日後也將持續蒐集保險給付審查之個案、勞動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或法院判決之資料等,陸續製作相關問題說明或例示,提供各界參考。

勞動部強調,本指引係列舉於醫學上已認知,會受工作過重負荷影響而促發之腦血管與心臟疾病名稱,說明工作負荷評估之考量因素等,目的係供行政機關處理職業疾病認定及醫師診斷之參考,期降低因果關係認定之困難度,縮短審查認定期程及確保職業原因認定見解之一致性,以減少爭議;實務上認定是否為過勞,仍須由醫師依個案之工作負荷情形綜合評估。雇主或勞工朋友對於過勞認定如有相關疑慮,得洽職安署委託辦理之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諮詢,相關資訊請至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查詢(https://tmsc.osh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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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開挖作業相關規定: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地面之崩塌及損壞地下埋設物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應事前就作業地點及其附近,施以鑽探、試挖或其他適當方法從事調查,其調查內容,應依下列規定:

  一、地面形狀、地層、地質、鄰近建築物及交通影響情形等。

  二、地面有否龜裂、地下水位狀況及地層凍結狀況等。

  三、有無地下埋設物及其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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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鄰水、水上作業有發生水位暴漲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者,雇主應訂定緊急應變措施及實施演練,內容包含:

1.通報系統:建立作業連絡系統,包括無線連絡器材、連絡信號、連絡人員等。選任專責警戒人員,隨時與河川管理當局或相關機關連絡,了解降雨量並監視河川水位或土石流狀況,如有危險應即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並視情況展開救援。

2.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準備救生衣、救生圈及動力救生船等設施以備救援,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

另豪大雨過後,道路修復、邊坡及開挖等工程,有土石飛落及邊坡倒塌崩塌之虞者,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施工前應使邊坡保持安全之傾斜,對有飛落之虞之土石應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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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培養民眾建立正確的健康飲食觀念,國民健康署參考國際飲食指標趨勢、我國國民飲食攝取狀況及凝聚各界共識後,檢討修正100年公布之「每日飲食指南」等文件,發展出符合國人營養需求現況及國際飲食指標趨勢之107年最新版「每日飲食指南」等各項以均衡飲食為目的之健康飲食建議。

    國民健康署指出均衡飲食為維持健康的基礎,「均衡飲食」為每日由飲食中獲得身體所需且足量的各種營養素,且吃入與消耗的熱量達到平衡。「六大類」食物包括全穀雜糧類、豆魚蛋肉類、蔬菜類、水果類、乳品類、油脂及堅果種子類,每類食物提供不同的營養素,因此每類食物都要吃到建議量,才能達到均衡。飲食不均衡則可能導致營養不良,包括營養素缺乏、過多或不均衡而導致體重過輕、過重、肥胖、慢性病等健康問題。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水果及蔬菜攝取不足,造成全球約14%胃腸道癌症死亡,11%缺血性心臟病死亡及9%中風死亡,而攝取足量的蔬菜及水果,可以預防如心臟疾病、癌症、糖尿病和肥胖等慢性疾病。

    為協助民眾培養均衡且適量的飲食型態,國民健康署除公布107年最新版之「每日飲食指南」,也同時公布「國民飲食指標」及嬰兒期、幼兒期、1-2年級學童期、3-6年級學童期、青春期、男士、女士、孕產期、更年期與老年期等10個生命期營養建議,發展出符合國人營養需求現況及國際飲食指標趨勢之各項健康飲食建議。國民健康署也關心素食者之營養狀況,亦同時更新「素食飲食指南」等內容。每日飲食指南教您均衡飲食 讓您「體重沒煩惱 精神百倍佳 健康跟著來」

     107年最新版「每日飲食指南」強調『均衡飲食』的意義,並教導民眾實際作法,修正重點包括:

    1.「全穀根莖類」用詞修正為「全榖雜糧類」:改用「雜糧」的名稱取代「根莖」,讓民眾對於「全榖雜糧類」能有更廣泛的認知,全榖雜糧類除了民眾熟悉的穀類,如稻米、大麥、玉米等,還包括根莖類的薯類,食用其種子的豆類和食用其果實的富含澱粉食物,如紅豆、綠豆、皇帝豆、栗子、菱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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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疾病是體溫不正常上升有關的疾病。

◎輕度的熱疾病包含熱痙攣、熱昏厥、熱水腫

◎重度熱疾病則包括熱衰竭及中署

※為預防勞工熱疾病之發生,雇主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降低作業場所溫度及提供陰涼休息場所,避免勞工體溫持續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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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訂多項認定參考指引,請安衛考生朋友們注意。

※職業因素感染b型或c型肝炎引起之肝癌認定參考指引

◎感染 B 型或 C 型肝炎引起之肝癌具潛在暴露之職業:
工作中會暴露血液、感染性體液的職業,暴露途徑為於意外針扎傷或刺傷時含有病毒的血液或體液透過皮膚或粘膜進入體內而感染,潛在性暴露之職業包括:
(一)醫療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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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安署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31條規定,雇主應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等安全衛生事項。故對於山區、沿海及其他臨水或水上等戶外從事各種作業之勞工及從事農、漁業工作者,雇主更應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並就下列事項,採取必要之安全與衛生措施:
一、健康管理:勞工如具高血壓症、動脈硬化、糖尿病、心臟病等相關疾病,容易因低氣溫導致惡化及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雇主應適當進行工作調配,減少於室外作業時間,降低危害風險。
二、穿戴保暖衣物:工作者應穿戴防寒之衣物、鞋、帽、手套等,以避免寒風與低氣溫之傷害。選取穿著之衣物時,應能保持溫暖,避免潮濕及出汗;於風、雨之低溫環境中,則應選擇可防風、防水之外層衣物,並以不影響工作表現為原則。⋯⋯
三、作業環境管理:隨時量測室外溫濕度與風速,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建立規律休息時間表,同時建立伙伴互護系統,作業勞工彼此互助、監視或由監督者隨時觀察,了解是否有身體異常狀況,並於工作場所或休息室中,供給溫熱之飲食。另在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應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如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應即停止作業。
四、低氣溫作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雇主使勞工於低氣溫之環境下作業,應實施預防低氣溫危害之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工作環境之健康與安全工作程序,降低冷暴露之健康危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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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鑑於國內曾發生多名勞工因暴露溴丙烷導致發生多發性神經病變之群聚案例,及為降低引起相關職業疾病有害物之暴露,於「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新增溴丙烷之空氣中容許暴露標準,並下修丙酮、氯乙烯及溴化氫之容許濃度值,以保障勞工健康。新措施預訂於明(107)年1月發布,7月1日施行。

勞動部表示,溴丙烷常作為金屬表面清洗溶劑,如因廠場通風不良導致過量暴露,極易造成作業勞工中毒,並可能出現腰部麻木、走路不穩、容易跌倒、雙下肢肌肉痙攣疼痛、頻尿和便秘等多發性神經病變。另氯乙烯經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確定為人類致癌物,暴露可能誘發癌症,且具基因毒性及生殖細胞致突變性;丙酮於各產業用途廣泛,過量暴露易造成眼睛、皮膚及呼吸道刺激與可能之中樞神經系統損害;溴化氫具皮膚、眼睛及急毒性吸入危害特性。爰參考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之調查評估結果及國外相關文獻,修正「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新增溴丙烷之空氣中容許暴露標準0.5 ppm,並將丙酮容許濃度由750 ppm降為200 ppm及氯乙烯容許濃度由3 ppm降為1 ppm,另規定任一時間暴露於溴化氫之濃度不得超過3 ppm,以強化職業病預防機制,保障勞工健康。

勞動部強調,對於有害物暴露所致之健康危害,《職業安全衛生法》已有相關規定,為預防職業疾病之發生,雇主應採取有效通風等工程控制,改善工作環境,確保作業場所中勞工之有害物暴露低於容許標準值,並輔以教育訓練、危害通識、健康檢查及配戴個人防護具等措施,雇主未依規定辦理致有害物超過容許暴露標準者,將依法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因應新修訂容許暴露標準之上路,呼籲雇主應儘早因應,強化工作場所有害物危害控制與管理作為。

資料來源:勞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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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死認定標準 :

※定義: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導致死亡,外傷導致者除外。

※判斷工作負荷三標準:

   (一)長期工作過重:

       .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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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停電及後續復電作業 雇主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
本(106)年8月15日因台電供電異常造成全台無預警停電,雖未有傳出導致職業災害事故, 惟為避免停電及後續復電作業引發災害致事業單位之財產損失及勞工傷亡,勞動部職安署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並以工作人員的安全為先,避免發生職業災害。
職安署指出,運轉中之機械設備遇突然停電,可能發生火災、爆炸等災害;另勞工於搶修過程中,如有不慎,易發生感電災害,雇主應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事業單位應裝置緊急供電設備:工作中遇停電有導致超壓、爆炸或火災等危險之虞者,應裝置足夠容量,並能於緊急時供電之發電設備。
二、平時即應確認安全裝置於異常狀態時應能有效運轉:雇主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應保持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自動警報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於異常狀態時之有效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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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歷年重大職業災害統計,臺灣於每年夏季6~8月份是營造業職業災害最易發生的季節,其中7月又較全年每月平均高約34%,災害類型以「墜落」最高,「感電」次之,值營造業職災高峰期。職安署呼籲,夏季室外作業多,且受氣候炎熱,人員容易疲累、流汗等影響,若工地安全設施又不完善,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機率將提高,為有效防止災害,提醒事業單位雇主、現場主管、監工應督促勞工確實依安全作業程序(SOP)進行作業,並落實施工安全衛生管理,以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

職安署進一步表示,營造業「墜落」職業災害案件發生以開口、屋頂及施工架等媒介物最多,主要原因為勞工從事高處作業,雇主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墜設備因而罹災;至「感電」職業災害案件發生則以輸配電路線為主,主要媒介係營造工地之電動機具、臨時用電設備或輸配電線路因未設置防漏電設施或未有防護等。職安署再次重申,雇主指派勞工從事高處作業,應事先設置防墜設備,電氣作業應確認將主電源關閉,使用之電動機具應確認無漏電之虞,以避免感電。尤其在夏季高溫期間更應注意作業勞工之身體狀況,並給予必要之休息與飲用水之補充,以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

職安署呼籲從事中小型工程及建築新建工程之施工廠商,勿因「施工時間短暫」或「以前這樣做安全都沒問題」而心存僥倖,忽略勞工生命安全。職安署為防止前述災害,將於夏季職災高峰期加強營造工地安全衛生檢查及訪視輔導,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施工安全。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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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安署表示,由於類似之局限空間作業,易因通風不良引起缺氧、硫化氫及其他有害物中毒而引致災害,特別呼籲從事廢水槽、下水道、儲槽、反應槽及發酵槽等局限空間作業,應提高警覺,落實通風換氣、氧氣及有害氣體濃度測定等,並採取下列安全作業程序,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疏忽而造成悲劇發生:

一、對局限空間作業勞工應實施缺氧作業與緊急應變教育訓練。

二、先確認通風設備可正常使用,並實施通風換氣。

三、於作業前實施作業場所氧氣、有害物濃度測定(氧氣濃度須保持在18%以上,一氧化碳濃度須藉換氣維持在 35ppm以下,硫化氫濃度須藉換氣維持在10 ppm以下),以確保無缺氧、硫化氫等有害氣體中毒之危害。

四、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以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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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 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應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指派所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並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二、 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 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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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呼籲,預防禽流感,應遵守「5要6不」原則,「5要」:禽肉及蛋要熟食、要以肥皂澈底洗手、出現症狀,要戴口罩速就醫並告知職業及接觸史、與禽鳥長期接觸者要接種流感疫苗、要均衡飲食及適當運動;「6不」:不生食禽鳥蛋類或製品、不走私及購買來路不明禽鳥肉品、不接觸或餵食候鳥及禽鳥、不野放及隨意丟棄禽鳥、不將飼養禽鳥與其他禽畜混居、不去空氣不流通或人潮壅擠的場所。

預防禽流感5要6不_684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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