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題目:請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有關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特定化學管理設備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含該等物質合計100公升以上之設備,為早期掌握其異常化學反應等之發生,應設置或採行之措施?(10)

()為防止異常化學反應等導致大量該等物漏洩,應設置或採行之措施?(10 )

參考解答: ()含該等物質合計100公升以上之設備,為早期掌握其異常化學反應等之發生,應設置或採行之措施:

(1)明顯標示原料、材料之種類與輸送對象設備。

(2)設置溫度計、流量計、壓力計及液面計等計測裝置。

(3)設置溫度、壓力、流量等發生異常之自動警報裝置。

(4)設置緊急遮斷原料、材料供輸之裝置。

(5)設置供輸惰性氣體、冷卻用水等緊急應變之裝置。

(6)設置可迅速使用之備用動力源。

(7)明顯標示閥、旋塞、開關之開閉方向。

(8)將設備之閥、旋塞設計為二重關閉構造。

(9)設備應以不易腐蝕之材料構築。

(10)對散布特定化學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之室內作業場所,應於發生源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

           ()為防止異常化學反應等導致大量該等物漏洩,應設置或採行之措施:

(1)每一班次應有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管理員,從事監督作業。

(2)應訂定工作守則,並使勞工依工作守則作業。

(3)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菸、飲食。

(4)應將特定化學物質之特性及處置應注意事項,揭示於作業場所明顯易見處。

(5)對作業場所之局部排氣裝置,應每年定期實施自動檢查一次以上;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6)實施自動檢查,應依規定填寫紀綠,並保存三年。

(7)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定化學物質之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空氣中物質濃度一次以上,且依規定填寫紀錄,保存三年。

(8)受特定化學物質污染之破布、紙屑等,應收存於不侵透性容器內,並加蓋與加栓。

(9)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10)對特定化學物質設備、附屬設備,應每二年定期實施自動檢查一次以上,並依規定填寫紀錄,保存三年;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11)作業場所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12)應設搶救組織,訓練勞工,使具有急救、避難知識。

第二題題目:請回答下列有關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之問題:

()請說明裝有危害物質之容器應標示的內容。(6 )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16大項,請列舉其中6項。(6)

()雇主取得供應商提供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是否需修改製表單位及製表人,請說明之。(4)

            ()對於含有中央主管機關已公告第一、二階段適用該規則之危害物質,其混合物是否均需製作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請說明之。(4)

參考解答:()裝有危害物質之容器應標示的內容包括:

(1)圖式。

(2)內容:

1.名稱。

2.主要成分。

3.危害警告訊息。

4.危害防範措施。

5.製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16大項:

(1)物品與廠商資料(2)成分辨識資料(3)危害辨識資料(4)急救措施(5)滅火措施(6)洩漏處理方法(7)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8)暴露預防措施(9)物理及化學性質(10)安定性及反應性(11)毒性資料(12)生態資料(13)廢棄處置方法(14)運送資料(15)法規資料(16)其他資料。

()MSDS第十六項其他資料,係註明製表或修正之相關參考資料,並提供使用者對MSDS內容有疑惑時,可進一步聯繫諮詢之資訊,當MSDS由供應商提供且未修正時,「製表單位」、「製表人」得填寫實際編撰此份MSDS之單位及人員,但為考量勞工諮詢之便利性,宜註明貴公司聯繫單位及人員。

()對於含有中央主管機關已公告第一、二階段適用該規則之危害物質:

(1)若混合物整體危害性認定後(依據危害通識第六條規定認定,經由整體測試或有科學證據之資料推估),具有GHS危害者需置備GHS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

(2)若上述混合物危害性認定後不具GHS危害性分類,不需依危害通識第六條規定標示,惟符合該規則第12條附表四之規定時(危害成分濃度大於管制值時),仍須製備物質安全資料表。

第三題題目:有關工作場所熱危害之預防,除透過工程控制及作業環境管理手段外,試問在行政管理對策上,可針對那些項目採取因應措施,請列舉5種項目(10 ),並略述其因應措施。(10)

參考解答:工作場所熱危害之預防在行政管理對策上,可針對下列項目採取因應措施:

          (1)限制熱暴露量:

             減少每人的熱暴量、多增人手以減少每人的熱暴露量、高溫作業儘可能安排於一天中較涼爽的時段、監督人員或勞工安全衛生訓練以利熱危害症狀的早期發現並提高警覺性。

          (2)休息:

             提供有空調的低溫休息區(不得低於24)、輪班制度調配使勞工休息時間增加。

          (3)個人防護具:

             提供具有冷卻效果的熱防護衣、局部防護具、及呼吸熱交換器。

          (4)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高溫作業場所熱危害事故的預防可藉由熱誘發疾病的癥兆之早期發現施以急救和正確的採作程序來達成。

          (5)其他藉體格檢查來建立選工及配工制度、尚未適應熱環境的新僱勞工需多加照應、飲水的補充以防脫水、是否有降低熱容度的非職業性習慣如喝酒或肥胖。

第四題題目:試回答下列問題:

()解釋名詞:

1.8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4 )

2.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4)

3.生物危害物質(3)

4.抬舉指數(Lifting IndexLI)(3)

            ()請列出6項因工作引起肌肉骨骼傷害的主要因子。(6)

參考解答:()1.8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為勞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一般勞工重複暴露此濃度以下,不致有不良反應者。

              2.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係為評估熱危害的重要指標之一,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是自然濕球溫度、黑球溫度、乾球溫度的綜合溫度。

              3.生物危害物質:凡對成年人或動物可造成傷害之任何生物或其所產生之毒素均為生物性危害物質,這些物質經由直接方式感染人、畜或間接的危害環境。

              4.抬舉指數(Lifting IndexLI):係為實際操作物重除以重量極限RWL的指數,其抬舉指數LI低於l代表該採作相對安全,指數愈高則愈不安全。

          ()因工作引起肌肉骨骼傷害的主要因子:

(1)不良姿勢(2)高重複動作(3)過度施力(4)長時間靜態負荷(5)壓迫組織(6)振動衝擊(7)不適當的工具(8)無適當的休息。

第五題題目:請某作場所有一穩定性噪音源(為點音源)。該場所為半自由音場,且音源發出之功率為0.1(Watt)。試回答下列問題:

            ()該音源之音功率(Sound power level ,Lw)為多少分貝?(請列出計算過程)(5)

()有一勞工在距離音源4公尺處作業,則在常溫常壓下,理論上的音壓級(Sound power level ,Lp)為多少分貝?(請列出計算過程)(5)

()若該勞工每日在該處作業8小時,則其暴露劑量為多少?(請列出計算過程)(5)

()承上題,依相關法令規定,雇主應採取那些管理措施?(5)

     提示:log2=0.3;音準音功率為10-12

Lw=10 logW/Wo

Lp=LW-8-20logr

T=8/2(L-90)/5

參考解答:()Lw=10 logW/Wo

                =10log(0.1/10-12)

=10log1011

=110(分貝)

()Lp=LW-8-20logr

=110-8-20log4

=110-8-(20×0.6)

=110-8-12

=90(分貝)

()T=8/2(L-90)/5  =8/2(90-90)/5  =8 (小時)

D=100(C/T)

 =100(8/8)

=100(%)

()Lp=90分貝應採取措施如下:

 (1)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超過90分貝之工作場所,應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

(2)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措施,包括隔離、消音,密閉、振動等。

(3)雇主應使勞工配戴防音防護具,如耳罩、耳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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