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題目:()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1條所稱之特殊危害作業係指那些作業?(5)

()承上題,請選擇作業分別說明:

(1)此等作業對勞工可能造成之危害?(6)

(2)法令對其減少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之標準。(9)

答:()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1條所稱之特殊危害作業係指下列作業:
(1)高溫作業

(2)異常氣壓作業

        (3)高架作業

        (4)精密作業

        (5)重體力勞動作業

        (6)其他對於勞工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

()1.特殊危害作業對勞工可能造成之危害說明如下:

(1)高溫作業:中毒、熱衰竭、熱痙攣等危害。

(2)異常氣壓作業:減壓症、空氣栓塞症、潛水夫病等危害。

          (3)高架作業:有墜落之虞的危害。

          (4)精密作業:造成視覺機能負擔之危害。

          (5)重體力勞動作業:造成局部肌肉骨骼系統負擔之危害。

 2.(1)依勞基法規定,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連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休息三十分鐘。

 

(2)高溫作業勞工如為連續暴露達一小時以上者,以每小時計算其暴露時量平均綜合溫度熱指數,間歇暴露者,以二小時計算其暴露時量平均綜合溫度熱指數值,分配作業(分輕工作、中度工作、重工作三種)及休息時間(分可以連續作業、75%作業25%休息、50%作業50%休息、25%作業75%休息四種)。【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3)從事精密作業時,應縮短工作時間,於連續作業二小時,給予作業勞工至少十五分鐘之休息。【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4)雇主使勞工從事高架作業時,應減少工作時間。每連續作業二小時,應給予作業勞工下列休息時間:
(a)
高度在 二公尺 以上未滿 五公尺 者,至少有二十分鐘休息。
(b)
高度在五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者,至少有二十五分鐘休息。
(c)
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者,至少有三十五分鐘休息。
上述規定之休息時間,如因搶修或其他特殊作業需要,經採取相對減少工作時間或其他保護措施,可以調整。【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5)從事重體力勞動作業時,應考慮勞工之體能負荷情形,減少工作時間給予充分休息,休息時間每小時不得少於二十分鐘。【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二題題目:試回答下列有關化學物質危害與特性之問題:

()雇主對易因腐蝕產生漏洩之丁類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應採取之控制措施為何?10分)

()影響化學物質毒性大小之因素有那些?(10)

答:()雇主對易因腐蝕產生漏洩之丁類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應採取之控制措施如下:

◎設備應採取之措施:

(1)明顯標示原料、材料之種類與輸送對象設備。

(2)設置溫度計、流量計、壓力計及液面計等計測裝置。

(3)設置溫度、壓力、流量等發生異常之自動警報裝置。

(4)設置緊急遮斷原料、材料供輸之裝置。

(5)設置供輸惰性氣體、冷卻用水等緊急應變之裝置。

(6)設置可迅速使用之備用動力源。

(7)明顯標示閥、旋塞、開關之開閉方向。

(8)將設備之閥、旋塞設計為二重關閉構造。

(9)設備應以不易腐蝕之材料構築。

(10)對散布特定化學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之室內作業場所,應於發生源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

         ◎作業管理應採取之措施:

(1)每一班次應有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管理員,從事監督作業。

(2)應訂定工作守則,並使勞工依工作守則作業。

(3)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菸、飲食。

(4)應將特定化學物質之特性及處置應注意事項,揭示於作業場所明顯易見處。

(5)對作業場所之局部排氣裝置,應每年定期實施自動檢查一次以上;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6)實施自動檢查,應依規定填寫紀綠,並保存三年。

(7)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定化學物質之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空氣中物質濃度一次以上,且依規定填寫紀錄,保存三年。

(8)受特定化學物質污染之破布、紙屑等,應收存於不侵透性容器內,並加蓋與加栓。

(9)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10)對特定化學物質設備、附屬設備,應每二年定期實施自動檢查一次以上,並依規定填寫紀錄,保存三年;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11)作業場所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12)應設搶救組織,訓練勞工,使具有急救、避難知識。

()影響化學物質毒性大小之因素如下:

(1)毒物之物理性質:如有機溶劑,當其沸點較低時,則較易蒸發,因此較易經由呼吸道進入人體;而親脂性者,則較易由皮膚吸收而進入人體。又如粉塵對健康之危害,除了受其化學組成直接影響外,與粉塵之粒徑分布也很有關係。粉塵中小粒徑之塵粒數量(或質量)所占百分比大時,稱為分散度高,反之則分散度低。粉塵分散度之高低與其在空氣中的懸浮性能,被人體吸入的可能性和在肺內的沈積及其溶解度均有密切關係如粉塵粒徑之大小,對其毒害作用有很大的影響。當粒徑大於 l0μ 時,不易進入肺部,而一般所謂的可吸入性塵埃為粒徑 ≦ 5μ者。

(2)毒物之化學性質。如有機鉛與無機鉛之毒性差異很大;三價砷之毒性比五價砷之毒性大;三價錳之毒性亦大於四價錳;六價鉻之毒性亦大於三價鉻。

(3)毒物之純度。當毒物內含有摻雜物時,可能增加或減少毒物本身之毒性。如 245 - T 殺蟲劑之中毒可能係其內所含劇毒物質戴奧辛 (dioxins) 所致,尤其是TCDD (2,3,7,8-tetrachlorodibenzo-p-dioxin)使然。又如 PCBs中毒,亦可能是其中含有劇毒物質 PCDF (Polychlorinated dibenzofurans )所致。

(4)毒物之氣味。有些毒物因本身具有特殊味道(如臭味),較易使暴露者產生警覺。但因感官、感覺(如嗅覺)常會有疲勞現象產生,有時會產生很大的偏差。故單以感官來判斷有毒物濃度之大小,常因過度暴露而導致危害。  

第三題題目:()試述電鍍廠之鍍鉻場所,空氣中鉻酸(粒狀物)的濃度要進行作業環境測定時,必要之採樣設備及採樣方法。(8)

            ()試述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甲苯暴露之測定方法和程序。(8)及如何評估測定結果?(4)

答:()1.粒狀有害物採樣設備:

          (1)濾紙:用以捕集粒狀污染物,常用的濾紙有薄膜濾紙、纖維濾紙、核膜濾紙等。

          (2)濾紙固定器或採樣頭:用以承裝濾紙,並在保持氣密的情況下,使粒子能均勻地進採樣口,並被捕集在濾紙上。

          (3)採樣幫浦:提供動力以吸入大氣中的粒狀污染物。

          (4)導管:用以連接採樣頭及採樣幫浦。

2.粒狀有害物採樣方法:

(1)過濾捕集法:將含污染物之空氣,經過濾材,藉阻截衝擊,重力作用和擴散作用,將測定對象物質捕集之方法。

(2)液體捕集法:將試料空氣通入裝有吸收液之吸收瓶內,使其與吸收液或吸收表面充分接觸,利用溶劑反應等原理,將測定對象物質捕集。

()1.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甲苯暴露之測定方法和程序:

          採樣方式原則上係以個人採樣為主,區域(定點)採樣為輔。

(1)個人採樣的勞工選擇,原則上以現場所有勞工為採樣對象,以作全面的測定及評估。

             個人採樣主要係採集勞工呼吸帶(breathing zone)空氣中之有害物,呼吸帶為以勞工鼻子為中心2英尺為半徑的圓球所包括的空間。個人採樣可由環測人員以採樣設備採集勞工呼吸帶空氣,或由勞工配戴個人採樣器進行之。

(2)區域採樣則經由作業環境測定人員之專業判斷,選擇勞工作業期間常會走動的區間中,較長時間逗留,且不妨礙勞工作業的定點進行之。要作為作業環境之環境監測及評估工程控制之成效,如果以區域採樣測定作為勞工暴露之推估,需要了解勞工作業時間才能進行。

2.結果處理與評估:

(1)採樣分析之結果將以濃度的方式呈現,以利進一步的評估。

           (2)量測時之溫度與壓力不同,污染物採樣之體積,均修正為一大氣壓,25oC(NTP)之體積,以利於各濃度之間的比對,或與「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容許濃度標準」比較。

           (3)當測試結果與法令規定比較時,需注意時量平均濃許濃度(TWA),短時間容許濃度(STEL),與最高容許濃度(C)均需符合法規規範。

第四題題目:請由人因工程的角度回答下列問題:

()試列舉導致勞工肌肉骨骼傷害的主要影響因素(或項目)並扼要說明之。(10)

()適合作業人員以站姿、坐姿及半站坐姿方式從事作業的時機。(10)

 答: ()導致勞工肌肉骨骼傷害的主要影響因素(或項目)如下

       (1)過度用力:過度用力是造成肌肉骨骼創傷的主因之一,尤其是長時間靜態施力,靜態施力指的是施力時肌肉維持固定長度,通常是因為身體保持固定姿勢,使肌肉無法伸張,靜態用力較易造成肌肉疲勞。

       (2)姿勢不當:作業時若工具設計造成手無法以較佳姿勢用力,為達成目的,則無形中肌肉必須付出較大力量以彌補不當姿勢而損失的力量。

       (3)反覆重複:不斷反覆利用身體相同部位操作,適度時成為對肌肉的訓練,超過時則變成受傷的原因,反覆的頻率過高使肌肉用力後之疲勞無法立即恢復,經久累積後引起傷害。

       (4)三者合併同時發生:上述三個原因若單獨存在時其影響並不大,不幸的是絕大多數作業中此三者皆合併發生,加重了個別因素對

                             身體的影響。

      ()適合作業人員以站姿、坐姿及半站坐姿方式從事作業的時機如下:

         1.站姿適合從事作業的時機:

(1)處理物品重量大於4.5㎏。

(2)工作檯下沒有大腿放置空位。

(3)經常需要舉起雙手伸長手臂在高處取物。

(4)作業必須經常起身走動。

(5)作業必須以雙手向下施加壓力。

2.坐姿適合從事作業的時機:

(1)所有零件、工件、工具能就近拾取操作。

(2)作業時雙手抬起不超過桌面15㎝。

(3)作業時雙手施力不大。

(4)處理物品重量小於4.5㎏。

(5)作業以細組裝或書寫為主。

3.半坐站姿適合從事作業的時機:

(1)雙手經常伸出取物向前超過41㎝、雙手經常抬起超過桌面15㎝以上,然而不需伸手取物時,基本作業可以坐著操作。

(2)多種作業交替,有些適合站姿,有些適合坐姿。

第五題題目:有一穩定性噪音源為點音源,其發出之功率為0.1(Watt),設該場所為半自由音場,基準音功率為10-12(Watt),試問:

 ()該音源之音功率級(Sound power level)為多少分貝?(5)

 ()若在距離音源 4公尺勞工作業位置測定時,理論上音壓級(Soumd Pressure level)為多少分貝?(log20.35)

()若勞工每日在該測定位置作業八小時,其暴露劑量為多少?(5)

             ()若該勞工每日在該測定位置作業八小時,依法令規定應採取那些管理措施?(5)

答:()Lw= 10l ogW/Wo

             =10log(0.1/10-12)

             =10log1011

             =110分貝

()LP=LW-20logr-8

             =110-20log4-8

             =110-(40×0.3)-8

             = 110-12-8

             =90分貝

()LTWA=16.61logD90

            logD=(LTWA-90)/16.61=1

            D=100

()應採取措施:
        (1)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超過90分貝之工作場所,應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

(2)應採取工程控制措施,包括隔離、消音,密閉、振動等或進行工程改善並減少勞工暴露時間。

(3)應使勞工配戴防音防護具,如耳罩、耳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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