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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於今(101)1115日審查通過勞委會所擬「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名稱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適用於各業,將現有保障人數由670萬人擴大至1067萬人,保障至所有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本次法案大幅度修正,除擴大適用範圍外,並將從建構機械、設備及化學品源頭管理、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強化女性勞工之母性保護、強化高風險事業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等面向,完整建構我國職業安全衛生防護體系。而在建構機械、設備及化學品源頭管理機制方面,明定機械、設備及化學品之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非符合安全標準者,不得製造出廠、輸入、租賃、供應或使用,於源頭減少危害。

資料來源:
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ms=99606AC2FCD53A3A&s=5970C1C6381E42B5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http://www.cl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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