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那些規定辦理?(20分)
答:(1)安裝前須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
(2)吊掛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設備所能承受之最高負荷,且應加以標示。
(3)不得供人員搭乘、吊升或降落。但臨時或緊急處理作業經採取足以防止人員墜落,且採專人監督等安全措施者,不在此限。
(4)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5)錨錠及吊掛用之吊鏈、鋼索、掛鉤、纖維索等吊具有異狀時應即修換。
(6)吊運作業中應嚴禁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及吊鏈、鋼索等內側角。
(7)捲揚吊索道路有與人員碰觸之虞之場所,應加防護或有其他安全設施。
(8)操作處應有適當防護設施,以防物體飛落傷害操作人員,如採坐姿操作者應設坐位。
(9)應設有防止過捲裝置,設置有困難者,得以標示代替之。
(10)吊運作業時,應設置信號指揮聯絡人員,並規定統一指揮信號。
(11)應避免鄰近電力線作業。
(12)電源開關箱之設置,應有防護裝置。
第二題題目: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請問:
(一)安全母索及其錨錠裝置的強度為何?(4 分)
(二)水平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那些規定辦理?(4 分)
(三)垂直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那些規定辦理?(4 分)
(四)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應辦理那些事項?(8分)
答:(一)依照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CNS 7534 Z2037高處作業用安全帶及CNS 7535 Z3020高處作業用安全帶檢驗法之規定。
(2)安全母索得由鋼索、尼龍繩索或合成纖維之材質構成,其最小斷裂強度應在二千三百公斤以上。
(3)安全帶或安全母索繫固之錨錠,至少應能承受每人三千三百公斤之拉力。
(4)安全帶之繫索或安全母索應予保護,避免受切斷或磨損。
(5)安全帶或安全母索不得鉤掛或繫結於護欄之杆件。但該等杆件之強度符合第三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依照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水平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超過三公尺長者應設立中間杆柱,其間距應在三公尺以下。
(2)相鄰兩中間支柱間之安全母索只能供繫掛一條安全帶。
(3)每條安全母索能繫掛安全帶之條數,應標示於母索錨錠端。
(三)依照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 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垂直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安全母索之下端應有防止安全帶鎖扣自尾端脫落之設施。
(2)每條安全母索應僅提供一名勞工使用。但勞工作業或爬昇位置之水平間距在一公尺以下者,得二人共用一條安全母索。
(四)依照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1條 雇主對於施工構台與懸吊式施工架、懸臂或突樑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應指定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1、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2、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3、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4、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5、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前項第二款規定於進行拆除作業時不適用。
第三題題目:在執行人因工程危害評估過程中,請說明危害監測方式之種類(10 分)?及如何進行工作分析(10 分)?
答:(一)在執行人因工程危害評估過程中,其危害監測方式可分為被動式監測與主動式監測兩種技術,說明如下:
(1)被動式監測:係指收集工作場所中勞工受傷害情形而加以分析其原因。由於所收集的資料為正式的書面報告,一般而言與真實情況比較大多低估。
內容分為以下三種:
1.意外傷害報告:工作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所作的勞工意外傷害事故告資料。
2.職業傷害補償:勞工保險給付資料。
3.請假紀錄:人事單位員工請假原因統計資料。
(2)主動式監測:係對工作場所中勞工之生理狀況進行調查訪視,以了解勞工是否有不適症狀,內容可分為以下二種:
1.疲勞及症狀調查:勞工身體疲勞情形與肢體不適症調查
2.現場訪查:調查那些工作容易造成重複性肌肉骨骼傷害
(二)在執行人因工程危害評估過程中,應如何進行工作分析說明如下:
(1)確認工作上之問題點:可依據下列資料,確認出工作上的問題點:
(a)醫療紀錄:可了解員工受傷害的部位。
(b)詢問現場人員:可了解員工受傷害的原因。
(c)缺席狀況:可了解員工受傷害的情形。
(d)人因工程檢核表:可了解員工受傷的問題。
(2)評估危險因子:針對工作場所中可能危害勞工安全衛生的因子,加以分析與評估,其內容包括:
(a)確認暴露量:藉由人因工程檢核表獲得勞工身體各部位在姿勢、力量、期間、頻率等評估準則之暴露情形。
(b)找出可能的因果關係:由勞工暴露情形與工作特徵尋找二者間之因果關係。
(3)一般性的危險因子檢核表使用:所謂一般性係指已證實會對不同的作業及勞工造成傷害增加的要素,因此其對所有的工作場所而言是普遍性的。檢核表提供一個快速的方法,來識別工作所引起的骨骼肌肉系統疾病之重要危險因子。亦即,以檢核表來判別那些需要快速改善或者更深入分析的作業。這些因子可分為六大類,包括:
(a)過度用力:指抬舉、推、拉等施力超過一定限值。
(b)不良工作姿勢:指側彎、扭轉等姿勢易造成不適與疲勞。
(c)重複性及持續性動作:指動作持續期間與頻率超過一定限值。
(d)局限機械壓力:指身體某部位受到局部壓力易造成不適與疲勞。
(e)振動:指全身或局部受到機械振動影響易造成不適與疲勞。
(f)溫度:指溫度過高或過低易造成身體不適。